布局“十三五”環境保護大政方針的環保“十三五”規劃,目前進展如何?都有哪些具體內容?21日,在環境保護部舉辦的2016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解讀會上,參與起草的專家進行了詳細介紹。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告訴記者,環保“十三五”規劃的全稱為《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目前,這一規劃已經形成了初稿,并經2016年度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討論,下階段還要進行多輪次對接、專家咨詢論證等。
吳舜澤介紹,目前我國多階段、多領域、多類型環境問題長期累積疊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接近或超過承載能力的狀況短期內不會根本改變,環境質量差、區域分化、隱患多、風險高,與社會公眾需求和期待差距較大,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瓶頸和短板。
他說,未來,我國面臨一系列艱巨挑戰,但適應生態文明建設需求的體制機制正在建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創新驅動的技術紅利等三大“紅利”逐步釋放,同時,污染物新增排放壓力高位舒緩,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我們認為,‘十三五’期間,機遇和挑戰并存,機遇大于挑戰,是充滿希望、大有作為的戰略機遇期,也是負重前行的關鍵期;既是實現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的窗口期、轉折期,也是攻堅期。”吳舜澤說,環保“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總體目標是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打好太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強化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聯動協同,堅持綠色發展、標本兼治,堅持質量核心、系統施治,堅持空間管控、分類防治,堅持改革創新、強化法治,堅持履職盡責、社會共治,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保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吳舜澤說,與以往的五年環境保護規劃相比,環保“十三五”規劃從規劃邊界至承載的內容應有一個變化和調整。國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作為國務院印發實施的重點專項規劃,在編制研究階段,必須按照“圍繞綠色發展,編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要求,做好頂層設計,發揮帶動作用,與《綱要》同時編制、同年審批、同步設施,側重發揮政府作用,作為《規劃綱要》實施的重要抓手。
他介紹,環保“十三五”規劃核心在于要充分反映綠色發展的要求,處理好治標與治本的關系,全過程促進綠色發展,厚植綠色發展動力,加快構建綠色發展的內生機制。基于此,《規劃》著力強化環境宏觀政策調控,堅持預防優先,突出前端引導,將環境預防體系做成“硬措施”,將生態環境保護從末端治理向前端延伸,加強前端能源、資源消耗協同控制,著力推動構建節約環保的國民經濟體系,以綠色消費倒逼綠色生產革命,做大綠色發展的“環境紅利”,解決環保工作長期以來被動、滯后的問題;
此外,環保“十三五”規劃強調綠色富國、綠色產業、綠色惠民,突出環境空間分級管控,把握底線要求,提出紅線要求,明確上限要求,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發展必綠色與綠色即發展兩個層面設計部署,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布局、產業結構、綠色生產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
在“十三五”生態環境治理制度改革方面,環保“十三五”規劃提出以環保督察巡視、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離任審計、損害責任追究等落實地方黨委政府環境責任,以排污許可、環境司法、損害賠償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市場體系,強化綠色金融等市場激勵機制,健全環境信息公布制度,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多元共治的治理體系。
環保“十三五”規劃還力圖通過改革,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落實生態環保“黨政同責”;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實時在線環境監控系統;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等。
吳舜澤介紹,環保“十三五”規劃提出樹立環境質量核心并做實環境質量管理制度。銜接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計劃,通過深化環境質量管理將三個十條落實為“十三五”期間的“施工圖”,實施環境質量改善的清單式管理,實施差異化、清單式管理,分區域、分流域、分階段落實。
在大氣方面突出分區域、分階段,“十三五”期間,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SO2、C0全部達標;N02與03濃度保持穩定力求改善;PM2.5、PM1O超標30%以內的城市要努力實現達標,PM2.5、PM1O超標嚴重的城市在“十三五”期間要實現濃度明顯下降,力爭用三個五年左右時間推進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區域空氣質量依次達標。水方面突出分流域治理,針對七大流分別提出針對性目標和措施,對355個控制單元提出改善要求。土壤方面突出分級分類防治,針對京津冀、東北、珠三角、長株潭和西南五個片區提出指導性要求。
“以大氣、水、土壤為重點,環保‘十三五’規劃首次試圖將土壤、風險、生態指標納入,力爭實現水體全覆蓋,大幅度增加區域性、行業性指標。”吳舜澤介紹,“十三五”環保總體目標為: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物多樣性喪失速度得到基本控制,生態系統穩定性持續增強,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水平明顯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生態文明建設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
此外,環保‘十三五’規劃還提出,實施環境質量改善清單式管理、精細化管理,將質量目標改善進程落實于338個地市、1800個左右的控制單元和斷面,并輔以信息公開,讓老百姓實質性參與環境質量改善進程。
吳舜澤表示,環保‘十三五’規劃強調任務要“硬”要“實”,除工程外,指標也強調“五可”(可監測、可分解、可統計、可評估、可考核);質量改善要求清單式落地,各地區都可以對號入座;任務分省市、分年份。生態保護以重點生態功能區、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為平臺,統籌考慮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國土綠化、生態治理與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與建設,擴大生態空間,增加生態流量,提高承載能力,提升生態系統穩定性和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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