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近日發布實施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全面加大全區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新疆水環境安全。
《方案》明確,到2020年,全區79條主要監測河流170個監測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不低于94%,32個重點監測湖庫水質優良比例不低于71%;全區124個重點監測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不低于91%;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控制在10%以內;全區地下水水質保持穩定。
為此,《方案》從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等10個方面進行了安排部署。
在工業污染防治方面,《方案》提出,2016年,新疆將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依法取締小型造紙、制革等“十小”企業;制定焦化、造紙等重點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組織排查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集中治理設施建設情況,制定并落實污染整治方案。
在農村污染治理方面,《方案》要求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干濕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
針對城市黑臭水體,《方案》提出,2016年上半年要調查確定全區城市黑臭水體,編制完成各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方案,并將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公布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及達標期限。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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