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正式啟動第六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根據行動計劃的總體安排,將在水環境保護、大氣環境保護、土壤污染防治、固廢污染防治、工業污染防治、農業與農村環境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等8個專項領域,安排232個項目,預計總投資1000億元左右。
上海市環保局副總工程師、綜合規劃處處長柏國強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透露,第六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的投資中,水環境和大氣環境保護仍將是重點,將各占約30%,此外,結構調整等也將是此輪環保行動計劃的投資重點。
此外,除了船舶港口的污染控制、機動車“異地同管”以外,今年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也是重點工作。除了環保部要求的電力、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外,還將再梳理一批重點行業和企業進行限期治理。
232個項目預計
1000億投資
根據上海市環保局提供的數據,此前滾動實施的五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累計安排項目1183項,資金投入約3200億元。而于2014年收官的第五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共實施項目268個,總投資740億元。
“上海的環保投入不只這么多,”柏國強說,“一些常態化的工作和職責體系明確的工作并未納入三年行動計劃。”
其表示,第六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的投資仍將是包括政府、企業在內的全社會資源整合,“政府資金主要起到引導和激勵的作用。”
根據目前確定的項目,水環境保護專項有41個,除了黃浦江等河道的治理和保護以外,還將治理面擴大到鎮村級河道。柏國強認為,村鎮河道量很大,很難估算具體投資額,“但肯定是投資的重點,市里的補貼政策要發揮作用。”
大氣環境保護專項共有52個項目。而作為投資的另外一個重點,上海將在大氣環境保護中試點第三方治理。此前上海市在大氣地方立法中,明確沒有污染治理能力的排污單位,應當強制實行第三方治理,并明確了第三方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試點第三方治理的過程當中,我們將盡快拿出一批治理名單,建立培育和規范市場的體系。”柏國強說。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環保局局長張全在其今年全國兩會的議案中也提出,第三方治理的培育需要采取引逼結合的方式。引的方面,起步階段,政府需要采取相關的政策和資金扶持,逼的方面,需要在法律層面規定一些約束性措施,對沒有污染治理能力的排污單位,應當強制實行第三方治理,直至其具備污染治理能力。
張全表示,要強化對第三方治理單位的監管,明確其應負的法律責任,另外,還要劃清排污單位與第三方治理的法律責任界面,原則上實行第三方治理不免除排污單位應負的法律責任。
“我們希望通過上海的試點,未來能夠在長三角范圍內也形成第三方治理的公平市場和機制。”柏國強說。
長三角再梳理一批限期治理行業
根據總體安排,上海此輪三年行動計劃的目標之一,是空氣中的PM2.5濃度在2013年的基礎上下降20%。
而除了環保三年行動計劃,上海大氣環境的改善還將有賴于整個長三角的聯防聯控。此前張全在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透露,2014年,長三角25個城市的PM2.5比2013年下降10.4%。其中,上海去年是52微克,改善了16.1%,江蘇是66微克,改善了9.6%,浙江是53微克,改善了13.1%,安徽是考核PM10,是95微克,下降了4%。
船舶港口的污染控制和機動車“異地同管”將是今年長三角聯防聯治的重點工作。
上海市環保局污防處處長任菊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前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相對薄弱,需要摸清家底,但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已經在長三角協作會議上取得共識。
任菊萍表示,未來將與國家層面的主管部門溝通,“希望能夠在長三角區域劃定協作區,進入協作區之后船舶需要更換清潔油;同時希望能夠對船舶發動機提高環保標準。”
柏國強認為,無論是機動車的“異地同管”還是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對流動源的管理最重要的是信息共享。“以機動車‘異地同管’為例,如何禁止淘汰的黃標車進行異地注冊,這將涉及到如何相互交換信息、采取共同的管理措施。”
除此之外,柏國強還透露,長三角在大氣污染治理方面的區域合作還將涉及到重點項目的限期治理。
2014年11月,環保部印發《長三角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限期治理方案》,決定在長三角地區開展電力、鋼鐵、水泥、平板玻璃行業大氣污染限期治理行動。
方案要求長三角地區543家企業、1027條生產線或機組全部建成滿足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工程,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染物去除效率達到國家有關規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等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均較2013年下降30%以上。
“我們認為按照這個名單力度還不夠,”柏國強說,“長三角三省一市將結合區域特點,再梳理一批限期治理的和行業和企業。”
柏國強表示,以上海為例,比較明顯納入的將是涉及到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企業。
本文來自《21世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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