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改善轄區水環境質量,淄博市日前印發《淄博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恢復主要河流基本水功能、實施十大重點行業改造、2017年底前關閉自備水井等目標。
按照《方案》要求,到2020年,淄博市主要河流(孝婦河、東豬龍河、烏河、支脈河)基本恢復水環境功能,各區縣建成區消除黑臭水體。河流湖泊底泥重金屬治理、化工企業聚集區地下水污染防控取得積極進展,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
《方案》提出,淄博市要編制完成造紙、焦化等十大重點行業清潔化改造方案,實施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和改造,今年底前完成相關行業清潔生產審核,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清潔化改造任務。到2020年,全市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2%以上,電力、鋼鐵、紡織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準。
《方案》明確,2017年底前要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到2020年,全市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便和污水處理利用率分別達到90%和60%以上。自2017年起,每年向社會公布治理進展和水環境質量改善情況,對逾期未達標的河流斷面所在區縣實施掛牌督辦和建設項目區域限批。全面排查并整治未經批準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2017年底前一律予以關閉。
在污泥和污水處理方面,《方案》明確,2017年底前,現有污泥處理設施要完成達標改造,全面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到2020年底前,淄博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烏河流域要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配套截污管網,封堵污水直排口,全面解決污水直排環境問題,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
為完善新建小區雨水收集利用等配套設施,《方案》要求,自2018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兩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應安裝中水設施,新建住宅小區應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在綠化、道路清掃、生態景觀等領域優先使用再生水,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和循環利用。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達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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