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湖泊治理思路正在發生改變,由治劣轉變為保優。從環保部今天發布的《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13-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就可證明這一點。由環保部、發改委以及財政部制定的這一規劃明確提出,為保護湖泊生態環境,避免眾多湖泊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國將對生態環境較好的湖泊進行保護。
自“九五”以來,國家對污染嚴重的太湖、巢湖、滇池(以下簡稱“三湖”)開展了大規模的治理工作,初步遏制了“三湖”水質惡化的趨勢。但是,“三湖”的治理效果并未完全達到理想狀態。
規劃透露,經國務院同意,自2011年開始,財政部和環保部支持水面面積在50平方公里(km2)及以上、具有飲用水水源功能或重要生態功能、現狀水質或目標水質好于Ⅲ類(含Ⅲ類)的湖泊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截至2013年底,中央財政累計投入40億元,分3批支持撫仙湖、千島湖、洱海等54個湖泊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經過治理,這些湖泊水質穩中改善,生態環境逐步恢復。
黑龍江省的鏡泊湖,吉林省的松花湖,浙江省的千島湖,云南省、四川省的瀘沽湖,貴州省紅楓-百花湖等不僅擁有優良的水質,而且大多也是著名的旅游區。據規劃介紹,包括這些湖泊在內仍然存在環境風險。
規劃表示,根據《2012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小興凱湖、興凱湖、南四湖和陽澄湖等湖泊為輕度富營養狀態。同時,部分水質較好湖泊出現湖面萎縮現象,由于自然與人為原因導致紅堿淖水位急劇下降,水面面積已由最大時的100km2縮減到目前的67km2。
此外,還有部分湖泊水質不達標。規劃透露,2011年調查顯示,214個湖泊水庫型飲用水水源中有9個水質不達標。
“隨著湖泊流域人口增長和經濟發展,特別是近年來湖泊流域種養殖業、旅游業、采礦業以及沿湖工業和城鎮化的不斷發展,保護‘一湖清水’壓力越來越大。”規劃說,湖泊流域城鄉人口增長和沿湖區域城市化,加大了沿岸生活污染防治和湖濱帶生態保護壓力,部分城鎮生活污染處理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湖泊流域大量農業面源、農村生活污水直接入湖,尤其是網箱養殖等造成氮、磷等污染負荷不斷加大,富營養化趨勢上升,控源減排的任務十分艱巨。
規劃明確,水質較好湖泊保護將優先選擇水質較好、具有重要飲用水水源或重要生態功能的湖泊。而水面面積在50km2以上,現狀水質或目標水質好于Ⅲ類(含Ⅲ類),具有飲用水水源功能或重要生態功能的湖泊;水面面積在20-50km2之間,現狀水質好于Ⅲ類(含Ⅲ類),具有飲用水水源功能的湖泊等都劃入了保護范圍,總共涉及365個湖泊。其中具有飲用水水源功能的181個,約占50%;地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107個,約占29%。
三部委表示,我國將對水質較好湖泊劃分為5個自然分布區域進行保護,即東北湖區、東部湖區、云貴湖區、蒙新湖區和青藏湖區。
規劃要求,五區要調整湖泊流域產業結構和布局,關停和搬遷湖泊敏感區域污染企業,湖泊上游地區要優先發展無污染產業,合理布局湖泊流域內的工業園區。同時明確,各省級人民政府對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湖泊所在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湖泊保護工作的具體實施。
環保部將參照《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暫行辦法》對規劃內湖泊水質保護目標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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