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實問題造就海綿城市建設新熱點
近年來,我國城市化進程得到了飛速發展,但是城市內澇問題卻日益突出。由于單純依靠管網設施排水的傳統設計理念以及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系統的效率不足,造成了這兩年“逢雨必澇”的城市通病。一時間,在城市里“看海”成為了一道獨特的“風景線”,同時也成為了社會輿論所關注的重點。
2015年10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發布,標志了黨中央對城市內澇問題的關注以及著重部署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起步。“海綿城市”作為一個新興概念,正逐漸為社會各界所熟悉和關注,而讓城市不再“看海”也成為了當前新型城鎮化發展的一項重要目標。
“海綿城市”吸取了美國低影響開發系統(LID)、澳洲水敏性城市(WSUD)以及日本和歐洲非集中雨水管理的相關經驗,從“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著手,通過城市規劃、建設的管控,并綜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等工程技術措施,將城市建設成“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體”。可見,海綿城市建設具有廣泛而深遠的社會意義。
二、 政策支持引導海綿城市建設新風向
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指導意見》作為海綿城市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提出通過海綿城市建設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影響的要求,并明確了直至2030年的總體目標。
之后,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也紛紛出臺政策大力支持海綿城市建設,針對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中央財政將對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給予專項資金補助,一定三年,具體補助數額按城市規模分檔確定,直轄市每年6億元,省會城市每年5億元,其他城市每年4億元。住建部于2016年3月18日印發《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暫行規定》,明確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八項規定內容,要求2016年10月底前設市城市要完成海綿城市規劃草案。
另外,為響應中央號召和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加強水資源節約和集約利用,各地方人民政府如南寧、鎮江等也陸續出臺為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指導性文件。通過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或出臺相關投融資鼓勵政策,在為海綿城市試點項目建設提供充分資金保障的同時,創新海綿城市建設投融資渠道,建立可操作的PPP投融資結構及合作機制,積極引入社會資本。
可見,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無疑已經成為各市今年的重要任務之一,中央和地方支持政策的頻繁出臺也將共同引導海綿城市建設進入嶄新的發展階段,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節約和集約利用,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三、PPP模式助推海綿城市建設新常態
“海綿城市”理念的興起,被眾多專家學者視作是新形勢下拉動投資增長和消費需求的經濟新增長點。但是,海綿城市建設所涉工程技術復雜,另外由于資金需求量較大,更是對項目融資方式以及投資體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情況下,創新海綿城市建設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有效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也成為了經濟新常態下的優先選擇。
截止目前,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已評選出全國30個(共兩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另外,在財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項目名單中,海綿城市PPP項目的數量已從第二批的1個上升至了6個。相信在不久之后,這些項目的落地將為海綿城市建設PPP模式的推廣提供更多的借鑒。
與傳統政府供給模式相比,PPP模式具有減少政府財政壓力、優化風險分配、提高供給效率、提升項目產出收益和促進創新競爭等優勢。一方面,政府可以借助社會資本的資本優勢,加快公用設施(如河道治理設備、城市排水設施等)的建設和加快公共服務(如雨水收集、污水處理等水生態環境服務)的供給,通過物有所值和財政承受能力評價,進而提高政府資金供給效率,避免由于盲目投資造成過大的財政壓力;另一方面,政府和社會資本通過在PPP模式中進行合理分工和協調,利用社會資本的專業能力,實現全生命周期的產業鏈條的打通,發揮“海綿產業”各個上下游環節優勢互補,協同創造優勢,發揮“1+1>2”的整體效益。
四、理念創新打造海綿城市建設新格局
雖然PPP模式在海綿城市建設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筆者同樣注意到,由于海綿城市相關法規制度不健全、產品價格機制不完善以及項目收益率不高等因素,在實踐中都制約了PPP模式在海綿城市建設運用中的落地和推廣。為提高社會資本的積極性,增強項目吸引力,筆者結合自身經驗,認為在運作海綿城市建設PPP項目時可以從以下幾方面統籌考慮。
1.項目打包,合理配置
由于海綿城市建設并不是單指某個具體的項目,而是一種綜合的概念,需要結合采用多項工程技術措施,來控制城市雨水徑流,進而實現低影響城市開發建設,最大限度地減少由于城市開發建設行為對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因此關于海綿城市建設的項目種類較多,分類也較復雜。
針對項目數量多的特點,可以根據項目各自特點對項目進行具體細化分類,分類方式通過包括以下兩種:第一,根據建設內容劃分為排水防澇設施、城鎮污水管網建設、雨污分流改造、雨水收集利用設施、污水再生利用、漏損管網改造、綠地廣場、濕地公園等各類子項目;第二,根據項目產出性質劃分為純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和非公共產品三類。在進行分類的基礎上可以通過將不同項目打包的方式實現優劣搭配,搭建最合理的結構。
2.依托項目特點,合理設置投融資模式
針對PPP模式在海綿城市建設上的應用,筆者認為,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投融資模式應遵循以下原則確定:
首先,應通過厘清項目邊界條件,合理篩選項目。具體而言,應根據項目特點確定合作界面、產出要求、績效指標以及收益來源四個邊界條件。如果邊界條件過于不清或者責任主體無法明確的,則不建議采用PPP模式,可以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等其他方式完成項目建設。
其次,針對邊界條件清晰適宜采用PPP模式的項目,也需要根據項目自身特點,合理設置投融資模式。針對沒有項目經營收益的純公共產品,如綠地、公園、河道、蓄水保水設施等項目,采用政府付費機制建成后委托專業公司負責運營維護。針對可以通過特許經營或通過土地資源升值獲利的項目,如污水處理廠、再生水、片區開發等項目,則可以吸引具有專業建設和運營管理技術的社會資本進行投資建設,常見運作方式包括DBFO(設計-建造-融資-運營)、BOT(建設-運營-移交)、 ROT(改建-運營-移交)等。
3.強強聯合降低風險,發揮項目整體效益
針對投資額高、技術要求復雜的項目,建議具備專業資質的社會資本組成聯合體參與項目投資建設。由于海綿城市建設涉及的工程體量相當大且技術要求也很高,需要項目投資人和承包商統籌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統性,協調給水、排水等水循環利用各環節,并提前全面考慮項目的復雜性和長期性。實踐中,往往需要多個具備專業技術的設計和施工單位一同參與,以順利完成項目的具體規劃要求。
4.注重績效考核機制,科學評價建設成效
采用PPP模式投資建設的海綿城市項目,項目運營維護階段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之一,尤其是針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準經營性項目或非經營性項目,政府通過財政支出支付運營維護服務費是社會資本獲得回報的重要途徑,因此績效考核機制的合理設置在海綿城市建設PPP項目中至關重要。
目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于2015年7月10 日發布了《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辦法(試行)》。在該考核辦法中,將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分為城市自查、省級評價和部級抽查三個階段,并在具體考核標準分為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水安全、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和顯示度六大類共18項指標,從定性和定量以及約束性和鼓勵性角度分別考察,以保證海綿城市PPP項目的建設和運營質量,該辦法是科學、全面評價海綿城市建設成效進而實現物有所值的有力保障,政府方和社會資本方均應在項目操作實踐中給予高度重視。
海綿城市建設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實現修復城市水生態、改善城市水環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標的有效手段。實務中,考慮到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分類較多,項目產出以公益性為主的特點,以及鑒于國內在海綿城市PPP項目模式尚不成熟的現狀,各地應根據項目特點因地制宜合理設置項目投融資模式,避免盲目效仿其他地區案例的做法。同時,注重在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建立合理的績效考核制度和指標體系,探索按實施效果的付費機制,通過績效考核對項目質量進行把關,實現所需建設項目的“海綿”功能。
共有-條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