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防治水源污染,確保水源水質,保障飲水安全,青島市出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包括嶗山水庫在內的全市67處飲用水水源地,一一劃定保護“紅線”。
該規劃范圍共涉及全市67處飲用水水源地,其中,水庫、河流等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60處、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7處。這些水源地主要為具有飲用水水源功能且實際日供水量1000噸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規劃根據“保護優先、保障安全、確保水質、兼顧水量、實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則,劃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對有取水口的飲用水水源地劃分一級、二級保護區;對無取水口的飲用水水源地劃分二級保護區;根據流域范圍、污染源分布及對飲用水水源水質影響程度,必要時劃分準保護區。
根據相關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游等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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