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嚴格環境風險控制,評估現有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風險;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重點打擊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廢水、含病原體污水。我們想知道,我國水體有毒有害污染總體情況如何?當前我國對有毒有害污染物研究、監測和治理能力怎樣?下一步要做哪些工作?
對話人: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王子健
采訪人:本報記者黃婷婷
我國水體有毒有害物質總體情況如何?
■以種類可以判斷其來源,50%來自工業排放,40%來自農業污染,10%來自生活污水排放。
中國環境報:“水十條”8次提及“健康”,水體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是否就意味著存在環境和健康風險?
王子健:水體中有多少種有毒有害污染物很難有準確的統計數字。按照歐盟化學品登記管理記錄,目前,在歐洲生產和使用量1噸以上的化學物質約15萬種,在美國登記的化學物質約8.3萬種,我國生產和使用的化學物質估計不少于10萬種。隨著分析手段的進步,人類生產和使用的化學物質在水環境中都能夠檢出。為了回答這些化學物質中哪些是有毒有害物質,目前,國際社會正在組織許多大型研究計劃,對這些化學物質的環境和健康危害進行系統評估。初步估計約有10%~15%的化學品是有毒有害的,這就意味著我們生活環境中至少有1萬種以上有毒有害化學物質。
但是,水體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質并不代表一定有健康風險。首先,這些生產和使用的化學物質能夠大量進入我們身體的機會非常小,只要管理得當,一般不會影響到人體健康。其次,即使能夠進入人體,進入量也是非常有限的。有毒有害物質是否具有健康風險取決于3個要素,即受體人群,生物體、化學品的毒性和暴露劑量。舉例來說,如果受體是嬰兒,同樣量的有毒有害物質引起的健康風險要遠大于成年人。
中國環境報:當前,我國水體中有毒有害物質總體情況如何?
王子健:目前,我們對水環境質量的判斷基本是根據化學需氧量(COD)、氨氮濃度等這些常規指標做出的。除了重金屬外基本沒有系統開展過有毒有害物質的調查,也沒有準確的評價指標。國內針對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調查工作是跟蹤國外的優先控制污染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或國際熱點污染物。我國現在所處的工業階段與國外有很大不同,因此,需要開發我們自己的優先控制污染物名錄,準確反映在我國大量生產和使用、具有潛在環境和健康危害的化學物質污染狀況。這個調查需要綜合考慮我國工業、農業和生活各方面大量使用的化學物質種類、在環境中的濃度水平及其潛在的健康風險水平。
受環境保護部委托,我們對4000多種具有潛在危害的化學物質在我國典型流域的分布及其健康危害進行了初步篩查,共檢出具有危害的水體污染物約12類250余種。列入國家標準監管的水體污染物有33項,濃度均未超過國家標準限值。從有毒有害污染物種類可以判斷其來源,50%來自工業排放,40%來自農業污染,10%來自生活污水排放。
同時,受水利部委托,我們對我國5個重點流域飲用水水源中400余種國內外關注的有毒有害污染物進行了為期兩年的調查。調查發現,我國水源污染潛在健康威脅主要來自病原微生物,其次是嗅味物質和痕量有毒物質。在有毒有害物質中,新農藥污染問題尤其突出。我國的水質標準更新速度嚴重滯后于工農業化學品、農藥等的更新換代速度。實際上,現有水質標準指標中的大部分有毒有害物質,如有機氯農藥,早已不再大量使用了,而現在大量使用的化學物質和農藥則大多不在水質標準中。因此,僅依靠水質標準來判斷有毒有害污染物污染的總體情況,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例如,在近期的水體有毒有害污染物調查中,只有12%指標已經列入國家相關水質標準,88%指標尚未得到有效監管。
中國環境報:不同流域有毒有害污染物是否有所差異?哪些河流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比較多?
王子健:不同流域有毒有害污染物種類與污染程度區別很大,這與我國不同流域的產業結構特征有很大關系。就水源污染而言,南方以地表水為水源的地區問題比較嚴重,尤其是長江下游和東江下游的問題比較突出;而北方以水庫為水源的地區,與南方相比,有毒有害污染物種類與濃度明顯低。河流流經工業城市的河段水體中,有毒有害物質污染較為嚴重,說明城市污水處理廠尚不能有效控制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
“水十條”明確提出,重點打擊“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廢水、含病原體污水”等環境違法行為。我們調查中的個別采樣點有毒有害污染物濃度很高,基本可以認為是企業違規排放了工業廢水。有的企業管理不善,甚至引發突發性有毒有害污染事故。有毒有害物質一旦進入水源會導致整個地區供水出現問題。而現有的水質自動監測設備和監測手段又很難發現微量,甚至未知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引起的污染事故。工業污染物種類繁多,逐一通過排放標準來限制難度很大。這些問題都需要逐步解決。
解決水體有毒有害污染問題的根本途徑是什么?
■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毒性。
中國環境報:您曾提到,隨著黃河流域煤化工產業快速發展,有毒有害污染物問題越來越突出。水體有毒有害污染的根源是否在于工業布局不合理?治理水體有毒有害污染的根本途徑是什么?
王子健:我國作為世界制造業大國,大規模資源加工型流程工業仍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鋼鐵、有色、石化、紡織、造紙等行業是支撐我國國民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的基礎行業,也是資源能源消耗突出、水污染物排放嚴重的重點行業。我國長期居于產業鏈上游,為世界提供高份額的基礎原材料和低端產品,付出了極其沉重的資源環境代價。通過對我國典型行業水污染特征進行調研,我們發現,石化、冶金、造紙、紡織印染、制藥等重點行業涉及產品種類繁多、原料來源廣泛、工藝流程長、產毒環節多,毒性化學品原料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眾多有毒有害中間體,會進入廢水和廢氣,導致末端排放的水體具有成分復雜、污染負荷高、毒性風險高等特點。
但是,簡單改變工業布局并不能解決水體污染問題,只是從地理上合理分配了污染源,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局部地區水源污染的壓力。水體有毒有害污染的根本原因是使用的有毒原料或無毒原料在生產過程中轉變為有毒有害污染物。因此,有毒有害污染控制的最佳途徑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毒性。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需要綜合考慮成本效益,從企業角度考慮,只有當資源利用的經濟效益大于污染處理成本時,企業才有積極性。我們現在正在推動工業污染全過程控制的理念,就是將綠色化學、清潔生產、過程資源化和過程控制、末端處理融為一個合理的整體,做到資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和污染控制成本最小化。對工業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不能僅依靠末端控制,需要在生產過程中減量,對有嚴重影響健康的工業有毒有害物質實行限制使用、限制排放、禁止使用和新產品替代等多方位的管理措施。
我國工業整體上采用的技術相對落后,產業結構不合理,源頭和過程減排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因此,以末端控制為主要手段的污染處理成本居高不下,已經難以滿足不斷提高的水質標準要求。在世界經濟分工大形勢沒有根本變化和產業升級換代有一定困難的前提下,更需要認真分析,找到適合我國工業有毒有害污染控制的可行路線。
我國對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研究、監測和控制處于什么水平?
■在化學品管理上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化學品危害和風險評估工具開發、管理能力建設等方面仍十分薄弱。
中國環境報:當前,我國對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研究、監測和控制處于什么水平?國際上有哪些經驗可以借鑒?
王子健:環境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有兩個主要來源:一是人類為了滿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而生產使用具有毒性的化學物質,對這一類主要通過源頭風險控制;二是生產和使用中產生的“廢品”,對這一類只能通過過程控制和末端控制。
第一類一般稱為化學品,通常在進入市場前并沒有廠家提供過環境和健康危害相關數據,也沒有廠家報告過其生產、使用和廢棄過程中產生污染的情況,對這部分化學品的污染控制首先需要立法。例如,美國1976年實施的有毒物質控制法、歐盟2007年實施的化學品登記管理和授權生產使用法規。我國現在還沒有針對化學品或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管理的專門法規文件,但已經有一些管理辦法。例如,2010年環境保護部頒布了《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提出對新化學物質進行登記。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11年頒布實施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危險品的生產、運輸等過程及污染事故進行監管。農業部和衛生部也有相應的農藥和藥品管理條例。
盡管在化學品管理上我國已開展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法規、化學品危害和風險評估工具開發、管理能力建設、人員隊伍建設等方面仍十分薄弱,使我國在應對國際化學品環境管理時總體表現被動,在履行國際化學品環境公約、協定方面面臨很多難題。當前,迫切需要開展調研,爭取早日進行相關立法,以保障今后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控制有法可依。
第二類有毒有害污染物來自廢棄物質,如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和污水廠的污泥等。這些廢棄物質中的化學物質十分復雜,除了含有化學品外,還含有各種中間體產物和物理化學反應生成的新物質,風險管理的難度在于“掛一漏萬”。我國于2007年8月頒布了《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防治辦法》,規定對廢棄危險化學品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的全過程實施監管。這些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將一定程度改善廢棄化學污染物帶來的環境問題。
控制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核心首先是識別有毒有害污染物,這就需要對所有化學物質進行登記管理和風險評估。許多國家紛紛出臺新的化學品管理政策和法律,其中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的化學品環境管理制度與法規已相對健全。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等涵蓋了化學品生產和進出口申報、環境影響測試評價、全過程跟蹤管理、事故應急、生態恢復等內容。歐盟的化學品注冊、評估和授權生產使用法規(REACH)于2007年啟動,計劃于2018年完成1萬噸以上15萬種化學品的登記,隨后開展系統的風險評估并建立高關注物質的市場準入、退出機制。一些新興工業化國家,如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等也已建立化學品管理體系。
圍繞2002年約翰內斯堡可持續發展議定書中關于2020年最大限度降低化學品環境和健康危害的要求,發達國家紛紛設定了化學品管理的2020年目標。其中,瑞典提出2020年前建立無毒無害社會的理念最具先進性。我國也積極參與了這些活動,基本把握了國際發展動向。我國針對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管理和控制的系統性工作剛剛起步,科技部863重大項目部署的化學品風險管理與控制是我國第一個系統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風險管理技術開發的項目,并取得了一定經驗。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距離約翰內斯堡議定書的要求、距離無毒無害社會的愿景仍有較大的距離。
中國環境報:治理水體有毒有害污染需要采取哪些措施?當務之急需要做什么?根本之策又是什么?
王子健:針對當前我國有毒有害物質水污染問題,可以采取三大技術系統逐步實施的有毒有害物質綜合控制策略:第一,控制流域水體中的優先污染物;第二,控制行業排放的特征污染物;第三,控制工業和生活污水的綜合毒性,實行減毒控制。
從長遠來說,則要加強化學品風險管理,這與發達國家的發展趨勢是一致的。只有從源頭上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流通、進入市場,才能實現健康安全水環境的理想。“十三五”期間,工業和信息化部將面向國家戰略需求,以構建工業水污染全過程控制技術體系為目標,引導企業實施基于生命周期的全過程污染控制技術創新與跨越式發展,支撐重點行業能源和資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有毒有害污染物大幅度減少,全面推動工業水污染防治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減排為主的戰略轉變。
王子健,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博士生導師。目前擔任863重大項目“化學品風險管理與風險控制”首席科學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第三屆監督委員會委員。同時,兼任生態毒理學學報主編,環境科學學報副主編、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Health (A)和十余個國內核心科技期刊的編委,以及多個國家、部門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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