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省委、省政府治環境、促轉型、惠民生的重大戰略部署,也是一項民心實事工程,更是實現“建設美麗浙江、創造美好生活”目標的關鍵。我省從2014年起,全面啟動全省有治理任務的83個縣(市、區)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率先在全國推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覆蓋,力爭用3至4年的時間,使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蓋率達到90%以上、農戶受益率達到70%以上。
在謀劃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要根據“鄉村治理”的新要求去謀劃。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對“改善鄉村治理機制”提出了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創新基層管理服務等三個方面的具體要求,省委書記夏寶龍也指出“特別是要以治水推動社會治理創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過程,就是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的過程,就是健全基層民主制度的過程,就是創新基層管理服務的過程。因此,要著力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制度,創新管理服務。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要調動農民建設美好家園的積極性,提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從轉變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方式這個著力點和突破口入手。透視我省一些農村落后現象的背后,其實是人的思想和行為方式的落后。傳統的低小散生產經營方式,與環保意識差、人畜禽混居、污水隨意排等落后的生活方式相伴相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過程,就是推動傳統生產生活方式向現代生產生活方式轉變的過程,也是建設新農村、培養新農民的過程。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民心工程,必須通過宣傳教育、實例引導示范和制定村規民約等渠道,把黨和政府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要讓農民和村集體擁有真正的話語權,能夠在規劃、設計、決策、監督等各個環節發揮主體作用。設計圖紙要反復與村民一起討論,在戶廁改造、農戶接入、線路走向、終端選址、工藝模式、長效機制等方面充分征求群眾意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千家萬戶,情況千差萬別,遇到的矛盾和困難不盡相同,攻艱克難要請群眾當“軍師”,對癥下藥要讓群眾開“處方”,將征求群眾意見的過程變為聽取民意、集中民智的過程。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因地制宜,科學選擇治理模式和技術。根據村莊的區域區位、地質地勢、土壤植被、受納水體等基礎條件,充分考慮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水源涵養區、生態源頭地區、江河流域等地區的生態敏感程度、環境容量和自凈化能力,確定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科學選擇效率優先、經濟實用、維護簡便、循環利用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工藝。充分考慮城鄉統籌發展、經濟社會狀況、環境功能區劃和農村人口分布等因素,提出切實可行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區位條件允許的村莊應進廠處理,充分發揮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輻射效用。對不能進廠處理的村莊,應就地自建集中型、區域型、聯戶型、單戶型生態化污水治理設施;鼓勵人口集聚和有條件區域建設有動力或微動力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達到可監測、可核查、可報告的要求。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治”的同時,也要善于“理”,通過治水理清發展思路,理清各方面利益關系,理出一套符合實際、行之有效的體制機制,促進地方治理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從“治”向“理”轉變,才能鞏固“治”的成果,把“治”推向更高水平。當前的工作重點是抓好施工精細化管理,確保在施工環節上不出紕漏,建設好接戶、管網、終端處理等基礎設施。省市縣都要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參建各方數據庫,形成戶有卡、村有冊、鄉鎮有簿、縣有檔案、省市有信息管理平臺的精細管理體制。
生活污水治理污染在水里、問題在岸上。當前,在全面推進農村垃圾集中收集處理全覆蓋的基礎上,要積極推進農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處理,把它當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基礎性重點工作抓緊抓實。站在“兩美浙江”建設的新起點上,讓廣大農村成為水凈地潔、塘歸清澈、空氣清新的美麗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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