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甚至水源地污染問題重視程度不夠,總以為農村是一個廣闊天地,有一點污染沒有啥,大自然會消化掉。有的地方為了經濟的快速發展,將環境問題看得不值一文。他們想,今天雖然污染了,明天發展了還可以再治理。更有地方保護主義,對一些污染嚴重的企業甚至是違法生產的企業,不但不整治,還千方百計保護。
有一些農民朋友的生活觀念、生活習慣還停留在很早以前的狀態下,家畜遍地跑、垃圾隨處倒、污水到處流。有一些地方政府在城市環境保護和治理上舍得花錢,但在涉及農村環境的保護治理上,卻麻木不仁,無所作為。在一些人看來,農村環境臟亂差,似乎是天經地義的。因此,無論是從關注度上,還是從環境治理投入上,都遠遠低于城市。
正是由于這樣的緣故,“癌癥村”、“塵肺村”等許多令人色變的名詞不斷出現。而因地表水和地下水被污染,耕地無水可澆、人畜無水可用的現象,也絕不是偶然的個例。
不要以為農村污染問題是小問題。誰人不吃飯?哪個不喝水?當農村的水、農村的土壤、農村的空氣等都不安全時,誰能保證農村生產的糧食、蔬菜、瓜果就是安全放心的?
可喜的是,農村環境保護問題已經上升到了國家層面。2015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新《環保法》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支持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生活污水和其他廢棄物處理、畜禽養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農村工礦污染治理等環境保護工作。”
雖然國家的法律法規都很明確了,可是要落到實處,還有很多的路要走。最關鍵的是我們的各級黨委、政府,是不是真正重視農村的環境保護問題,有沒有決心把農村環境保護問題當成大事來抓,從而將我們的農村環境修復、恢復到于原來山清水秀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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