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騰訊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今年向全國兩會提交七份建議,涉及發展數字經濟、數字文化產業全球競爭、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未成年人健康上網、打造粵港澳科技灣區、深圳加快國際科技及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等熱點問題。
馬化騰今年兩會帶來的建議分別是:
《關于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推進網絡強國戰略的建議》
《關于充分發揮數字內容產業競爭力,掌握全球文化產業主導權的建議》
《關于加強大數據環境下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建議》
《關于加強未成年人健康上網保護體系建設的建議》
《關于發揮協同創新優勢,打造粵港澳世界級科技灣區的建議》
《支持深圳加快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的建議》
《關于全面推進我國海綿城市建設的建議》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他已經連續五年向全國兩會共提交了超過20份書面建議,涉及行業創新、經濟增長、民生熱點、社會治理、區域發展、國際戰略和安全保障等七大領域。
針對一雨成澇的“城市生態病”,今年兩會馬化騰還提出了《關于全面推進我國海綿城市建設的建議》。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
深圳是全國第二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之一。騰訊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利用技術優勢,嘗試搭建海綿城市智慧大數據平臺,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技術,對氣象數據、雨水匯集量等進行全面監測,并在云端實時整理分析, 幫助政府進行決策。
馬化騰認為,當前我國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全面鋪開,在一些重點和領域上取得了初步效果。但海綿城市建設是系統工程,牽涉面較廣,涉及到理念轉變、法律法規、基礎設施、全民參與等各個方面的問題,仍有待全面推進。
關于全面推進我國海綿城市建設的建議:
背景
一、我國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背景和現狀
在城鎮化和城市建設中秉持綠色理念,有助于我國在城市開發建設中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打造更多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生態環保型城市。2013年,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就提出,要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這是首次在中央層面,對海綿城市進行了定義和頂層部署。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重點、方向和路徑,指出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
隨后,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水利部等國家部委陸續出臺了具體的工作舉措,于2015年和2016年分兩批篩選了遷安、白城、鎮江、嘉興、池州、廈門、萍鄉、濟南、鶴壁、武漢、常德、南寧、重慶、遂寧、貴安新區、西咸新區、福州、珠海、寧波、玉溪、大連、深圳、上海、慶陽、西寧、三亞、青島、固原、天津、北京等30個城市片區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試點。截至2016年底,全國30個國家試點城市和88個省級試點城市的頂層設計和實踐探索已經全面展開,建設進展較為順利,試點城市對全國各省其他城市的示范帶動作用初步顯現。
與此同時,各試點城市積極探索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方式。比如,作為全國第二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之一,深圳正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作為深圳本土企業,騰訊積極響應政府號召,與深圳市政府及相關環保組織合作,利用騰訊技術優勢,嘗試搭建海綿城市智慧大數據平臺,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技術,對氣象數據、雨水匯集量、土壤濕度等等,進行全面監測,并在云端實時整理和分析,幫助政府部門進行決策。
二、我國開展海綿城市建設面臨的問題
當前,我國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全面鋪開,在一些重點和領域上取得了初步效果。也要看到,海綿城市建設是系統工程,牽涉面較廣,涉及到理念轉變、法律法規、基礎設施、全民參與等各個方面。從目前我國實踐來看,還需重視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海綿城市建設的法律保障與支持有待加大。目前,與海綿城市建設較為相關的法律主要有城鄉規劃法、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污水與排水條例。雖然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內容在里面有所體現,但是由于施行時間較長、規定不夠具體等原因,難以在操作層面上落實到位。從我國近幾年貫徹落實新型城鎮化、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水環境治理和海綿城市建設實踐來看,也遇到了管理機制、建設方式、主體責權利不清等問題。特別是,海綿城市涉及規劃建設方方面面,又融入了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運營管理、生態公益設施建設等內容,現有的法律法規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海綿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
二是海綿城市建設的科技含量需要加強。城市的運營管理是未來我們要長期面對的問題,其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如何運用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收集城市水務、天氣、土壤濕度等各類動態數據,實現智慧管理,支撐海綿城市設施更好地發揮調度、排澇、涵養水源等作用。從目前的實踐看,各地還處于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的階段,對于建設標準、數據收集、聯網管理等問題研究思考仍不夠全面。現階段,試點城市綜合信息管理平臺的建設目標,主要還停留于完成試點考核的層面,離實現職能部門業務整合、智慧水務管理、數據深度共享和綜合信息決策,搭建基于海量數據的智慧化運營管理模式,還有較大距離。
三是海綿城市建設的社會力量參與有待挖掘。現階段,海綿城市建設以政府行政推動為主,還沒有形成市場化體制機制與行政管理手段相結合的“雙輪驅動”模式。加上建成區、新建區之間的建設難度差異,導致雨水管理責任分配不盡合理,企業和物業主體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積極性不高,政府單一推動相關工作的難度也較大。而社會資本方參與的獲利方式主要依靠政府財政返還,尚未實現穩定可持續的運營收入。
四是海綿城市建設的全民認知度需要提高。雖然試點城市采用了多種媒體和方式開展宣傳參與活動,但是由于不夠廣泛和專業技術較強等原因,在全社會引起的正面反響并不明顯。許多居民對海綿城市的整體理念了解不夠全面,對于通過哪些具體行動助推海綿城市建設也不夠清楚,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海綿城市建設的全民參與。
建議
(一)完善海綿城市建設法律法規,明晰參與主體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通過總結試點城市相關經驗和問題,開展相關法律法規條例修訂的工作或研究海綿城市單獨立法問題,對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城市規劃和建設的各項現行標準和指南進行修訂或者新編。在全國條件還不成熟的情況下,可考慮由深圳等具有立法權的國家試點城市,先行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的立法嘗試。
(二)加快探索海綿城市智慧化管理運營模式。
把海綿城市與智慧城市建設結合起來,采用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和云計算等技術手段,將涉及到海綿城市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和環境績效的全過程數據進行綜合管理,實現智慧水務和智慧城市建設目標。在行政管理領域,建成集監管決策、項目建設、運營管理功能為一體的國家—省—城市綜合信息數據平臺,把社會資本參與方引進平臺參與監督管理、考核評估;在社會參與層面,建成較為廣泛的信息監測收集、綜合管理云平臺,實現更廣范圍的數據收集、上報和處理。
(三)加強海綿城市建設的國際交流。
借鑒發達歐美、日本等國家相關城市經驗并參考碳排放交易機制,盡快研究并試點開展雨水管理收費制度和雨水排水權交易制度。同時,針對社會資本參與,出臺獎勵、補貼、貸款或稅收優惠等激勵政策,鼓勵更多的企業主體和物業主體參與到海綿城市建設中來。強化按績效付費的市場化資金渠道和市場化調節手段,真正落實按照流域或排水分區、基于城市規劃建設管控、控源截污的海綿城市建設和水體治理目標。
(四)提升海綿城市的社會認受度。
海綿城市是一個整體概念,包含了城市供水、排水、節水、防澇、水生態保護、水環境治理等相關工作。在宣傳方式上,可運用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新技術手段,把海綿城市建設特別是與公眾密切相關、代入感強、互動性高的內容以新的技術整合起來,在重點社區、廣場、公園等進行體驗式、參與式的宣傳活動。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加快建立互動式的舉報、評價、獎懲的信息平臺,倡導綠色節約、清潔環境理念,鼓勵形成社會參與、全民共治的海綿城市建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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