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近年來在山東省率先啟動《生態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3年~2015年)》,以“治水當示范、治氣當先行、綠化當模范”的高標準嚴要求,實施碧水、藍天、增綠三大工程,提升生態文明水平,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截至2015年底,濟寧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較2010年分別削減11.9%、12%、22.21%和25.21%,省控重點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改善39.4%和56.2%,南四湖水質實現連續13年持續改善;2013年~2015年,城區環境空氣質量連續15個月改善;全市共建成人工濕地10萬畝,修復保護原生態濕地15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30.2%。
為切實走出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濟寧市深化改進措施,今年啟動新一輪生態建設三年行動計劃,以高于省定標準治水、治氣、減排、增綠,加快建設綠色濟寧、生態濟寧,為落實好“十三五”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規劃奠定堅實基礎。
加大執紀考核問責力度,嚴格兌現獎懲
今年以來,濟寧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開常務會議,專題研究環保工作,健全完善治污攻堅模式。從縣(市、區)、市直部門抽調業務骨干,充實到治氣、治水兩個指揮部集中辦公。市政府與16個市直部門和所有縣(市、區)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市級領導親自參加督導調度及明察暗訪活動,各部門按照16條工作線分線作戰。
啟動大氣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現已形成《濟寧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成為全市第一批實體性地方法規之一,明確了縣(市、區)屬地責任、環保部門監管責任、行業部門管理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此外,還建立完善了部門聯動、督察督辦、生態補償、異地執法、有獎舉報五大工作機制,為環保工作提供了堅強的制度保障。
濟寧市不斷加大執紀考核問責力度,新修訂了《濟寧市科學發展觀綜合考核實施意見》,在千分制考核中大幅增加環保分值。印發《濟寧市水污染防治責任追究辦法》,將目標完成情況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嚴格兌現獎懲和責任追究。出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對縣(市、區)污染物濃度值和改善幅度實行半月一考核,明確縣(市、區)、鄉(鎮、街道)和市直、縣直部門單位各級負責人的問責辦法,并逐級加重追責。
直面問題精準治污,推進環境綜合治理
作為典型的煤炭資源型城市,濟寧市境內電廠、焦化、水泥、化工等燃煤企業數量眾多,建筑揚塵污染、機動車排氣污染等問題也日益嚴重。面對結構性和管理性兩大難題,濟寧市積極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從多個方面著手,遠近結合,標本兼治。
濟寧市全面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計劃到2017年底,完成主城區、城鄉接合部及重點控制區范圍內的散煤治理。優化工業布局,依據“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政策對燃煤電廠進行整合,引導和推動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推進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改造,計劃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務。加強城市揚塵污染控制,做好煤場堆場環境綜合整治。強化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加快綠色出行體系建設。全面開展餐飲業油煙治理和秸稈焚燒污染防控工作,爭取到2018年底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濟寧市堅持鞏固完善“治用保”水污染治理體系,實行更加嚴格的環境準入制度,實行差別化區域環境準入政策。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專項整治重點行業,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優化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積極開展農村生產生活污染防治。加強船舶、港口規范化整治和改造,著力減輕航運污染。嚴格執行“超標即應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機制,提高環境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圍繞生態修復和保護,濟寧市以植樹造林、濕地建設和修復、采煤塌陷地治理等工作為抓手推進生態增綠。實施荒山、水系、平原農田林網和通道四大綠色生態屏障建設工程。梯次推進泗河、京杭運河等河道濕地小區建設和濕地公園提檔升級。建立防治并重、邊采邊治、先治后采、治理與利用相結合的采煤塌陷地綜合治理機制。開展以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工作為重點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
強化監管,完善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制度
環境監察是促進企業落實環保責任的推動力之一。為完善執法監管機制,近年來,濟寧市建立了環保、公安部門聯勤聯動執法機制,在此基礎上,濟寧市通過集中辦公、聯合執法,增強環境執法威懾力。同時,不斷完善環境監察異地執法機制,由市級環保部門統一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各縣級環保部門跨區域異地執法,消除地方保護現象。
為增強各級各部門的治污積極性,濟寧市不斷完善市級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制度,將縣(市、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和空氣質量絕對值、改善率一并納入考核范圍,加大資金獎勵和處罰力度。嚴格監控城區空氣質量,一旦發現對省級考核結果造成影響的,在省一級扣繳市生態補償資金的基數上,由市財政對相關區加倍處罰。繼續實施燃煤機組環保設施運行績效考核制度,采取獎低罰高的形式,鼓勵引導發電企業超低標準排放,消除“壓標排放”現象,增強企業治污減排的主動性。
通過建立信訪曝光機制,暢通環境信訪舉報渠道。將“12369”環保舉報電話、微信舉報平臺與“12345”市長公開電話、110實現聯通互動。策劃推出一批環境新聞報道,對環保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宣傳報道,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
對生態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過程中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個人和經驗,加大宣傳力度;對工作不力的縣(市、區),不作為、推諉扯皮的部門單位,及頂風而上、超標排污、影響全市環境保護大局的企業,堅決曝光、絕不袒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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