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資百億卻不達治理預期目標,在新《環保法》實施后,云南滇池流域治污迎來新考驗。
昨日(1月1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環保部西南環保督查中心官網獲悉,近日,受環保部委托,該中心就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約談了昆明市政府,并責成昆明市政府暫停部分區域新增水排放項目環評審批。據通報,約談事由主要為滇池流域治理因資金缺口較大、項目統籌不夠等問題,“在規劃項目推進和水質改善兩方面均不理想”。
2015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昆明市滇池流域治理項目完成率尚不足30%。有滇池管理局內部人士對記者直言,完成目標頗有壓力。
值得注意的是,西南環保督查中心專門提出,希望昆明以此次約談為契機,嚴格執行新修訂的《環保法》,做好滇池治理整改工作。同時,有環保專家對記者表示,滇池治理多年效果不顯,建議評估以往治理效果及時糾偏,完善問責機制。
兩度“差評”被約談
雖然資金持續投入,云南省滇池流域的治污卻未見起色。2014年12月30日,受環保部委托,環保部西南環保督查中心就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約談了昆明市人民政府。
根據西南環保督查中心通報,約談是因為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資金缺口較大、推進項目實施的手段不多、項目進度安排統籌不夠和部分重點項目工程配套不完善等問題,在規劃項目推進和水質改善兩方面均不理想。”
截至2013年底,滇池流域規劃項目完成率僅為22.8%,2013年度納入考核的31個斷面僅有9個斷面達到了考核要求。
實際上,這次約談始于不久前環保部發布的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2013年度考核結果》明確指出 “滇池流域云南省考核結果為差”,環保部將約談昆明市政府。
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已是其第二次考核不達標,獲得“差評”。此外,記者發現2012年度考核結果顯示,滇池流域斷面達標率為48.3%,而2013年度,這一達標率下滑至29%。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最新發布的《2014年全國地表水水質月報(11月報)》顯示,滇池湖體整體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其中,草海和外海均為重度污染。
環保部已責成昆明市政府暫停五華區、高新區、西山區等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
據報道,昆明市政府稱接下來將加快流域規劃項目建設,確保到“十二五”期末完成投資286億元,實現80%以上的項目完工,確保2015年滇池流域化學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分別比2010年削減9.9%、9.3%。
但記者注意到,截至2013年度考核,滇池流域治理規劃項目建設完成率僅為22.8%。“滇池已進入治理攻堅時期,完成目標有壓力。”滇池管理局內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直言,“不過,所有治理工程已是在建狀態,均已啟動。”
新《環保法》促治理加強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環保部對昆明市政府的約談主要依據為《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暫行辦法》和《環境保護部約談暫行辦法》。而在新《環保法》實施之后,約談監督也進一步加強。
上海交通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約談的形式以前也有,但只是作為行政機關的手段,沒有正式寫入法律。而新《環保法》加強了政府對環境保護的責任,具體而言就是加強了上級對下級的監督,中央對地方的監督。
“約談就是中央對地方的內部監督。”王曦表示,新《環保法》可以對滇池流域治理起到很大作用。而西南環保督查中心也在通報中提出,昆明市政府要以約談為契機,嚴格執行新修訂的《環保法》做好滇池治理的后續整改工作。
此外,新《環保法》在針對企業污染行為加強懲罰的同時,也加大了社會和地方人大對政府的監督力度。在財政資金方面,要求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地方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確保環保投入的資金。
事實上,新《環保法》被多位云南環保人士認為是一次難得的契機。昆明理工大學環境與工程學院教授侯明明認為,滇池治理投入資金不菲,但沒有很好地對治理績效進行考核,相應的問責機制亦不完善。
西南環保督查中心在此次約談中也對昆明市提出要求,對滇池流域控制單元進行逐一梳理,針對水質不達標斷面進行分析并查找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實現水質達標的相關工作任務及完成時限,盡快報云南省政府,并抄報環保部。
“該做的都做了,但還是不達預期,主要原因是診斷不清。”云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工程師范亦農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建議重新評估多年來滇池流域的治理效果并及時糾偏,提高對面源污染的重視程度,同時借鑒國際水治理經驗,理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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