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再度為治臭河涌列出時間表:市區內要在2017年基本消除!
昨日下午,廣州市召開了14屆20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的議題中有《廣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廣州市城中村給水改造工作方案》等5個議題。關于黑臭水體治理,廣州市將在2017年底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
●關鍵詞:治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再出硬指標和時間表
昨日,《廣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下稱《治污方案》)經廣州市政府審議通過并印發實施。《治污方案》以流溪河水環境保護為重點,突出廣佛跨界河流及建成區黑臭水體的綜合整治。
新快報記者發現,《治污方案》再次為廣州市水污染防治定下指標和時間表:到2017年底,廣州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底,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穩定達到或優于Ⅲ類,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基本得到保障;全市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省下達的目標要求;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水體消除劣V類;地下水質量維持穩定,極差的比例控制在10%以內;近岸海域水質維持穩定,達到省下達的目標要求。
●關鍵詞:城中村供水
城中村做到“一樓一表、抄表到樓”
《廣州市城中村給水改造工作方案》(下稱《水改方案》)同時通過審議,《水改方案》明確2016年開始對中心城區列入三年行動計劃的102條中未實施改水的81條城中村實施消防、生活供水改造。
根據要求,廣州將通過改造,解決目前城中村供水管網老化、水壓偏低、用水緊張的狀況,并增加城中村的消防水源,解決城中村消防供水隱患。
據介紹,具體的工作任務包括完善市政消防供水管網,可通行消防車道路增設市政消火栓;村內不能通行消防車的道路,每隔50米設置一個外置式室內消火栓,并按需設置必要的消防加壓設施;改造生活供水管網,做到“一樓一表、抄表到樓”;對于具有獨立產權的單元住宅力爭實現”一戶一表,抄表到戶”。
●關鍵詞:商事登記
進一步放寬商事登記場所條件
昨日,同時通過審議的還有《關于進一步放寬我市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條件的意見》(下稱《商事意見》),進一步放寬了“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條件。
《商事意見》對“一址多”不再設定投資關聯關系、位于專業園區內的限制,適用范圍由企業擴展到全部商事主體,即經房屋產權人或其授權經營管理方同意,允許多個商事主體“一址多照”;對“一照多址”不再設定“住所和增設的經營場所須屬于同一行政區”的限定,即企業在住所以外的全市區域內增設經營場所,均可適用“一照多址”制度。
此外,《商事意見》還列明了六類特定場所的經營場地使用證明材料,簡化場地登記要求:經營場地位于專業園區、高校、科研單位內的,提交園區管委會(高校、市級以上科研單位)出具的場地使用證明;經營場地位于南沙自貿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河中央商務區內的,提交自貿區、開發區、中央商務區管理機構或其授權部門出具的場地使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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