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年前, 塞納河還是一條“死亡之河”。那時,工業和農業污染嚴重,當地魚類滅絕,植物幾乎消失,河水不能游泳。1964年,法國頒布實施水法,成立塞納河—諾曼底流域水管理局,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對流域進行管理。40多年來,塞納河—諾曼底流域發生了巨大變化。今天,塞納河環境已經得到恢復,夏季巴黎市甚至在塞納河上組織釣魚比賽。塞納河—諾曼底流域,在改善水質、保護與恢復流域環境方面探索出了一條自己的路子,受到國際社會的矚目。
人類活動導致流域水問題嚴重 人類開發對河流生物造成了危害。流域內只有不到20%的水壩設置了魚道,60%的水電廠不能通過洄游魚類。為了滿足航運需要,人類對河流進行改造,成為導致洄游魚類種群數量下降的主要原因。從河流取水對水量造成了影響,目前一些河流中的水,完全是污水處理廠中排放出來的廢水。 由于水污染嚴重,魚類種類和數量減少。研究發現,面源污染和河床淤積導致小河流中魚類數量下降,而大河中,由于存在天然障礙,加之城區污水排入,魚類數量下降。目前,由于受到人口壓力的影響,有7種魚類已不見蹤跡。
水和環境對人們的生活和福利構成挑戰 該流域半數多人口的飲用水由地下水提供。對地下水來說,通過保護水井和對抽取的水稍稍進行消毒,就能符合生物學標準。巴黎及其周邊地區的飲用水主要來自河流,根據原水水質,決定如何對水進行處理。與40多年前相比,目前的飲用水質量大為改善。標準更高,處理技術更加有效。隨著人們健康要求的提高,飲用水需要滿足更高的要求。《歐盟水框架法令》要求考慮48個參數,包括微生物、有毒物質等。目前每一類地表水都需要進行處理。 污水系統、地表水徑流和沿海河流中的微生物污染,威脅著經濟活動。自1990年以來,雖然情況有了很大改觀,但是每當出現大暴雨,仍然會發生一些事件。 實際上,在過去30多年中,人們發展農業,建設航運工程,開發水電項目,建設道路和鐵路等,將濕地中的水排干,導致半數濕地消失。同時河流和海灘正受到富營化的威脅。夏季,水中氮磷含量較高,導致一些海灘發生綠潮入侵現象。 可以說,在塞納河—諾曼底流域,要保護生物多樣性,為戶外娛樂創造一個富有魅力的、健康的環境,就必須做好兩項工作:保護濕地,防止水體富營養化。
努力恢復水環境 為恢復塞納河—諾曼底流域的水環境,法國不斷出臺新的法律法規,重視發揮流域水管理局的作用,積極引導公眾參與水環境修復,采用經濟手段治理污染,這些努力在流域水環境恢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治理恢復水環境方面,法國水法發揮了重要作用。法國水管理體制的特點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地方責任重大,公私部門為合作伙伴關系,在流域尺度上進行協作并把各種用水都考慮在內。 除供水和污水處理服務外,水管理還涉及許多職責,例如對私有河流的管理。從理論上說,對這些河流進行管理是河岸所有者的責任,但是實際上常常由社區間的志愿者組織來進行管理。 面對復雜的職責分工,流域水管理局的作用是,推動采取措施,保證水資源和需水之間保持平衡。它的作用主要是融資,負責以貸款和補貼的形式,為符合水管理局規劃目標的項目分配資金。因此,流域水管理局通過評估有關建議,監測資助工程,發揮咨詢作用。目前,這一作用得到了合作伙伴的普遍認可。該機構分配的資金為用水戶交納的稅費,這些稅費是根據用水和排污的量來收取的。水管理局從所管理的流域中收取各種 用經濟手段管理水資源,防止污染。與市政供水網絡連接的家庭用戶和工業用戶,其所交水費,能夠收回飲用水配置、污水收集及處理的成本。水價因水處理、管理、供應條件、污水排放而不盡相同。水費賬單還包括污染稅和資源回收稅, 由水管理局征收。這些稅在全部水費賬單中僅為一小部分。
流域水環境恢復取得重大進展 在流域水管理局的努力下,如今污水處理廠已遍布流域。20世紀60年代,水管理局首次采取財政支持措施,受到這一措施的鼓舞,當時許多猶豫不決的城市,不惜花巨資,實施了水處理規劃。在水管理局的首個五年規劃期間,流域污水處理廠的數目增長了3倍。1972—1976年,為提高污水處理廠的效率,又采取了財政激勵措施,污水處理廠的效率由此從40%提高到70%。 紛紛采取預防措施,減少了源頭污染。收取污染稅對各行各業系統高效地采取凈化措施起到了激勵作用。在水管理局的支持下,為在源頭上減少污染,目前越來越多的公司采用清潔工藝,減少源頭污染。 目前,鄉村合同的實施,提高了人們的意識,把地方行動者有效地凝聚了起來,共同解決水問題特別是面源污染問題。在塞納河—諾曼底流域,一個令人鼓舞的跡象是,為防止污染,特別是農業面源污染,地方和區域聯合制定政策。為了減少面源污染,水管理局資助開展示范項目,開發不帶來污染的農業技術,幫助利益相關者使其設施符合保護水的規章
從“ 手段規范”向“ 結果規范”轉變 過去40多年里,塞納河—諾曼底流域在流域管理、環境修復方面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是,流域的一些環境問題依然沒有根本解決。 所有這些問題都已納入水管理局的議程。為了更有效地消除硝酸鹽污染,將征收與農業污水排放相稱的硝酸鹽稅;為了減輕洪水危害,將根據透水地面面積、妨礙河流流動的建筑物和阻礙洪水擴展的障礙物,征收“水勢改變稅”。為減少化學產品如殺蟲劑、含磷洗衣粉的使用,已經對一些化學品征收“生態稅”。 《歐盟水框架法令》確認了法國的水管理原則,具體政策將需要進一步擴展,覆蓋到所有用水,對整個環境影響還要進行評估。對那些涉及水管理的人來說,這將意味著要從“手段規范”———依法辦事,不注重結果轉向“ 結果規范”———為實現法律要求的質量目標而做需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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