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全國首個制定、出臺地方水十條工作方案后,福建省在小流域水環境綜合性整治方面再次走在了全國前列。
“十二五”期間,福建全省主要河流I類~III類水質比例總體穩定(保持在94-95.2%之間)。但近年來,主要流域優質水比例持續下降,部分支流、小流域特別是農村地區小溪小河水質不斷惡化造成優質水下降。
按照福建省政府主要領導的部署,福建省環保廳聯合相關部門、專家,共同編制了《福建省小流域及農村水環境整治計劃》(下文簡稱《整治計劃》)。這是福建省在保持環境質量高位運行的基礎上,不斷自加壓力,增強憂患意識,補齊短板,推進環保工作再上新臺階,為百姓謀取更多綠色福利的重要舉措。《整治計劃》進一步對“水十條”工作方案加以細化和延伸,彰顯省政府全面保障流域水環境質量和群眾用水安全的決心和信心,是福建省踐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重大舉措。
《整治計劃》目標明確,力爭到2016年底,完成小流域水質監測普查,確定整治方案,基本消滅垃圾河,延平區、尤溪縣、新羅區、永定區、武平縣、南靖縣、閩侯縣、福清市八大生豬養殖重點區域的小流域水質明顯改善﹔2018年,匯入12條主干流及直接入海的小流域消除劣Ⅴ類水體,省級考核的重點整治小流域消除劣Ⅴ類水體,消滅“牛奶溪”﹔2020年,全省小流域Ⅲ類以上水質比例達到90%以上,省、市、縣三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確定的小流域基本消除劣Ⅴ類。
《整治計劃》創新工作推進機制,注重黨政同責,各司其職,問題導向,綜合施治。將小流域水質及提升情況納入黨政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等考核內容,并作為環保督察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各地黨政領導班子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同時將小流域治理作為今年省政府季度督查通報會的重要內容,督促各地盡快采取強有力措施解決小流域突出問題。調整流域生態補償辦法,把水質考核作為流域生態補償資金分配依據,推動建立小流域“以獎促治”專項資金,采用競爭性方式,每年評選治理(保持)難度大、水質改善幅度大的小流域,分檔實施獎勵。
《整治計劃》強化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制定計劃,逐年實施,明確整治路徑、目標、時間節點,探索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環保監督機制,引導公眾有序參與和監督小流域和農村水環境保護工作。在加強監測,推進監管方面,配套實施《小流域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拓展方案》,2016年開展監測點位踏勘布點和水質普查,對“垃圾河”、“黑臭水體”等小流域開展監測﹔2017年對上一年度不達標的小流域開展監測,并加快自動監測站建設﹔2018年實現小流域監測全覆蓋。在嚴格考核,獎優罰劣方面,將小流域水質及提升情況納入黨政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等考核內容,并作為環保督察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各地黨政領導班子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福建省財政設立小流域“以獎促治”專項資金,每年評選水質改善幅度大的小流域,分檔實施獎勵﹔對水質長期較差、水質持續下降以及年度斷面水質類別未達到考核目標的地方,采取媒體曝光、通報預警、約談及限批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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