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看到,我國環境質量與老百姓的要求和期盼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在國新辦近日舉行的中外媒體見面會上,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就推進大氣污染治理和加強環境保護介紹了有關情況,再次強調“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
污染物總量下降難以帶動環境質量全面改善
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明顯進步。從環保部近幾年公布的一系列總量減排數據來看,污染物總量控制都是完成的。但是,老百姓對環境的客觀感受卻沒有變好,某些方面甚至還在變糟,特別是空氣。某種程度上,總量考核數據與人們所感受到的現實環境質量是脫節的。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曾明確指出其中的兩大原因。
一是現在我國污染物排放總量太大,遠超出環境容量。無論是水、還是大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都在2000萬噸以上,“十一五”以來總量下降的幾個百分點,難以帶動環境質量的全面改善。根據專家測算,大體上在現有的基礎上再降30%-50%,我國的環境質量才會有明顯的變化。
二是總量控制范圍不夠。只有幾項污染物,“十一五”是兩項,“十二五”是四項,對大氣影響比較大的煙塵、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還沒有納入總量控制范圍。水也一樣,控制了COD、氨氮,但是總磷、總氮等相關污染物還沒有放進去。因此說,控制的范圍還是有限的,這跟能力和基礎有關。
“環境質量是所有污染源排放所有污染物的綜合體現。目前實施的總量減排,按照可統計、可監測、可考核的三可原則,基于國家設定的四種污染物減排比例,主要由重點行業的污染源實行工程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來完成,不足以支撐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環保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司長劉炳江也曾指出,流動污染源和面源排放量的增加抵消了重點行業排放量的下降成果。這是公眾感覺排放總量年年下降而環境質量改善卻不明顯、甚至質疑總量排放是“數字游戲”的原因。
就現階段而言,單靠污染物總量下降已難以帶動環境質量全面改善。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的經濟快速發展,社會也發生了很大變化,但是也確實積累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包括環境問題。發達國家基本上是階段性出現這些問題,也是階段性地解決。比如說PM2.5的問題,基本上是在工業化完成之后出現并開始解決的。”陳吉寧日前在中外媒體見面會上說,我國現在還在發展的爬坡過程之中,工業化還在加速進行,城鎮化還在加速進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污染物新增量仍然很大,在這樣的情況下要把污染物排放降下來,難度恐怕是其他國家沒有遇到過的。
他曾坦言,由于過去多年快速發展付出過大的環境代價,中國資源環境約束日益趨緊,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總體環境狀況的特點是,環境質量差、污染物排放量大、生態受損嚴重、風險隱患高,與公眾的需求和期待差距較大,環境保護任務十分艱巨。“環境質量已經成為到‘十三五’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短板和瓶頸。”
環保“十三五”將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
對此,十三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在2016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陳吉寧表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已提前完成,“十三五”將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做好各項環保工作。
與“十一五”“十二五”相比,在目標實施上,環保“十三五”規劃將從單一目標即總量控制目標、減排目標,變成雙目標即環境質量改善和污染物總量控制,內容將涉及綠色經濟、核安全問題、土壤環境保護、生態環境保護、水環境污染防治等諸多方面。
這和以往所提的單純“總量減排”的表述有著明顯區別。從強調“總量”到強調“質量”,變化的不僅僅是一個詞匯,更是觀念的扭轉。顯然,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更為準確,也更有意義。
“環境質量改善才是目的,總量控制只是改善環境質量的主要手段之一。”“環境質量改善是剛性要求的紅線,絕對不能觸碰;總量減排是硬性要求的底線,是最基本的及格要求。總量減排考核必須服從質量改善考核。”
正確處理總量與質量的關系,已成為當前環境形勢下做好環保工作的迫切要求。需要厘清的是,總量減排是我國推進污染防治、改善環境質量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更不可本末倒置,將總量減排看做環保工作的目的,而忽視環境質量改善。
目前我國環境治理體系和能力與問題相比還是偏弱。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現代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環保方面又勢必面臨新的挑戰。“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盡管經濟生態兩手抓,改善環境卻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據了解,環境學中有一個“庫茲涅茨曲線”,又稱倒U型曲線。根據這一曲線,隨著經濟增長,污染物排放量逐漸增加,而在完成現代化之后,污染物排放量會到達頂峰,并隨后出現下降。我國出現拐點比發達國家要早很多。一是因為我國是追趕型國家,有后發優勢,可以用更好的經驗、更好的技術解決問題;另一方面,也是宏觀治理持續努力付出的結果。
“十三五”是中國環境保護總體改善的窗口期、轉折期和攻堅期。中國將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
2016年,環保部將堅決治理大氣、水和土壤污染。持續實施《大氣十條》,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全面落實《水十條》,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編制《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加快出臺實施《土十條》,推動實施煤電超低排放改造、工業源全面達標排放等重大治理工程。
同時,環保領域改革將深入推進:全面開展環境保護督查,強化督政問責;推進國家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組織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試點;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完善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在電力、造紙行業和京津冀地區率先推行排污許可證管理……
空氣、水、土壤等,是百姓賴以生存的根本。無論物質生活多么豐裕,如果環境的這些要素不夠優良,便難以獲得徹底的“幸福感”。百姓對生活的滿意度,事實上與對環境的滿意度密切相關。
從“總量”到“質量”,不止是提法上的一詞之變。這里面,包含著政府對百姓需求的回應,更包含著對環境現實的正確認知與勇敢擔當。更重要的是,隨著提法的改變,以及系列相關舉措的出臺與落實,環境質量能夠得到更好的改善,百姓的“獲得感”也將更加強烈而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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