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大力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創新治污模式,但是第三方治理的推進工作依然存在著諸多問題。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相關政策文件,有利于激發企業第三方治理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推進第三方治理市場建設。截止到2016年7月底,已經有17個省市發布了相關的政策文件。具體如下(按時間順序排列):
國家層面: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014年4月國務院轉發國家發改委《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意見》,提出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014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提出推動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
2014年12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提出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場,不斷提升我國污染治理水平。
2015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提出推動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
2015年3月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要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015年4月《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以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園區為重點,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015年9月《關于開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國環境公用基礎設施、工業園區和重點企業污染治理兩大領域啟動第三方治理試點示范工作。
2015年12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在燃煤電廠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燃煤電廠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目標是,到2020年服務范圍進一步擴大,將由現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領域全面擴大至廢氣、廢水、固廢等環境污染治理領域。社會資本更加活躍,資本規模也將進一步擴大。
地方層面:
上海加快推進本市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指導意見
2014年10月8日,上海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本市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根據意見,上海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近期將聚焦電廠除塵脫硫脫硝等7個重點領域。其中,在電廠除塵脫硫脫硝領域,重點推廣現有成功經驗,確保第三方的獨立性,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逐步打破行業和所有權壁壘,鼓勵專業化企業做大做強;在城鎮污水處理領域,以郊區中小城鎮污水處理廠為重點,總結現有經驗,探索特許經營改革;在工業廢水處理領域,以嘉定、金山、浦東等區中小電鍍企業相對集中的工業區塊為試點,引入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有機廢氣治理領域,以金山二工區等化工企業集中區域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為契機,重點推進泄漏檢測與修復第三方服務;在建筑揚塵控制領域,以城區工地為重點,推廣實施工地揚塵在線監測監控,提高揚塵治理第三方監測、評估和控制水平,完善預算定額標準,加強揚塵治理資金的保障和監控;在餐飲油煙治理領域,形成市場運作、專業運維、財政適當補貼、政府統一購買服務的治理運維服務和監測監控模式;在自動連續監測領域,大幅擴大自動連續監測應用范圍,健全市場管理機制,完善第三方運維責任義務機制,提高運維水平和監督監控效率。
《意見》提出,要通過提高污染排放標準和排污成本,增強防治污染和實施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內生動力。今年內,出臺鍋爐、餐飲油煙等地方行業性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5年內,完成船舶制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電鍍等重點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以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修訂。以脫硫脫硝除塵等為重點,分行業研究出臺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的技術指南、導則和規范。同時,分步提高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按照排放水平實施階梯收費。
河北省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
2015年5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印發。
河北省把水泥、玻璃等“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列為與環境公共服務、工業園區集中治污、農村環境整治等并列的四大重點領域之一。提出到2017年,基本建立促進第三方治理的政策體系,到2020年,在全省治污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全面推開第三方治理。
鼓勵排污企業引進第三方進行深度治理。第三方治理取得的污染物減排量,計入排污企業的排污權賬戶,由排污企業作為排污權交易和收益主體。適時適度提高污染排放標準,實行排污濃度和總量雙重控制,實施污染排放在線實時監控,對超過排放標準和排污總量的企業限期整改,到期仍不達標的強制實施第三方治理。
要求環保部門定期公布第三方治污企業業績、治理效果、履約情況等,并建立企業環保誠信檔案,信用記錄納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并與融資、擔保等相關政策掛鉤。依法公開第三方治理項目環境監管信息,對偷排偷放、數據造假等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失信企業,實施黑名單制度,實行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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