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北京市將探索將部分環境污染直接治理資金,調整為第三方治理項目投資運營補貼或獎勵,推行環境污染治理綜合服務采購。北京市將正式引入“第三方”治理環境污染。針對餐飲、汽車修理等量大面廣的“小散”企業,支持排污單位委托第三方治理機構采取分散收集、集中處理處置或再生利用的模式,處理餐廚垃圾、廢棄機油、廢舊電瓶等廢棄物。
今天上午,北京市發改委、環保局、市財政局等多部門對《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進行解讀。意見中明確,本市將擴大污染源自動連續監測實施范圍,逐步實現大氣、水主要污染源在線監測全覆蓋。同時將加快推動規模化餐飲企業安裝在線油煙監控系統。此外,本市將加大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推廣網格化環境監管模式,實行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同時,強化環境污染物排放監管,定期開展污染源普查。擴大污染源自動連續監測實施范圍,逐步實現大氣、水主要污染源在線監測全覆蓋,特別要加快推動規模化餐飲企業安裝在線油煙監控系統。
從會上獲悉,在財政資金引導方面,探索將部分環境污染直接治理資金,調整為第三方治理項目投資運營補貼或獎勵,推行環境污染治理綜合服務采購。完善價格和收費政策。創新金融服務,鼓勵商業銀行推廣綠色信貸,探索創新收費權質押貸款、排污權質押融資等融資模式,支持第三方治理機構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鼓勵通過第三方平臺托管治污資金,引導保險機構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和其他相關保險業務。
“在監管方面,《實施意見》突出一個“嚴”字,體現在標準嚴、執法嚴、監督嚴等各個方面。要通過強化責任意識、提高超標和違法排污成本,要求排污主體主動加強治污工作。”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中明確,對連續2年因違法排污行為被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制生產、停工、停產整治、停業的排污單位,將督促其實施限期第三方治理,確保達標排放。
此外,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餐飲、汽車修理等量大面廣的“小散”企業,支持排污單位委托第三方治理機構采取分散收集、集中處理處置或再生利用的模式,處理餐廚垃圾、廢棄機油、廢舊電瓶等廢棄物。
該負責人還表示,在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等領域,原則上引入社會資本建設和運行新建設施,采取特許經營、委托運營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運行存量設施。在污染治理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重點區域環境質量監測、機動車排放監測等領域,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化運營模式。
名詞解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概念
它是指是排污者通過繳納或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委托專業環境服務公司進行污染治理的模式。從目前實踐情況來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一般包括兩種模式和兩類市場。兩種模式:一是“委托治理服務”型,即排污單位以簽訂治理合同的方式,委托環境服務機構對新建、擴建的污染治理設施進行融資建設、運營管理、維護及升級改造,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污染治理費用。二是“托管運營服務”型,即排污單位以簽訂托管運營合同的方式,委托環境服務機構對已建的污染治理設施進行運營管理、維護升級改造等,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托管運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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