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PPP項目多集中在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領域。政府通過法制化和規范化管理,與私營部門確權分利,分擔風險,形成雙方共贏的局面。其PPP項目特點有以下六大方面:
一是建立專業管理部門或機構。澳大利亞基礎設施管理局為聯邦政府的PPP管理機構,負責對全國PPP項目進行管理,并審批所有PPP建設項目。州政府設立PPP指導委員會,由財政、交通、醫療、教育等相關部門人員及專家擔任委員。
二是確定項目標準。PPP項目明確的條件包括:項目具有一定的價值和規模;技術具有復雜性和新穎性;能夠幫助政府實現一定的風險分散和轉移;項目具有很大的設計和技術創新空間;項目所有者具有較高的PPP項目實施能力;配套設施及副業經營等輔助項目可使私營部門從中受益。
三是明確公私部門的角色和責任。公共部門承擔土地風險,私人部門承擔建設風險。私營部門既可以參與建設,也可以負責經營。政府則對建設和服務是否達標進行監管。
四是確保私人部門利益。只要符合政府要求并投入運營的PPP項目,政府即會向私營部門付費。另外,政府在某些PPP項目中讓利給私營部門,使其在參與項目建設中有利可圖。
五是進行有效風險管理。
六是建立嚴格的審計和績效評級機制。在PPP項目中,政府與私人部門以標準合同形式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并明確政府、環境變化時可再商談的條款,保證合同的公正合理。澳大利亞合同法從法律上保證合同的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起訴。若企業違法,將會失去聲譽和今后參與其他項目的機會。若政府對項目判斷失誤,選民會在選舉中用投票來表達意見。
以澳大利亞阿德萊德水務項目為例,該項目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效益。該項目于1994年11月開始資格審核,1995年10月聯合水務公司中標。聯合水務公司(社會資本方)接手并負責管理、運營和維護南澳大利亞阿德萊德地區的既有供水及污水處理廠、水網和污水管網。該項目有強烈的市場需求和穩定的現金流入是PPP項目成功的前提,而公共部門對項目實施狀況賞罰分明,亦使得私營部門有較強動力把項目做大做強。
本文來自《中國經濟導報》2015-03-19 第B06版
共有-條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