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再生水質量率先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城鎮污水收集能力大幅度提高,全面實施了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過去三年,北京市實施了首個《進一步加快推進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三年行動方案》,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今年,北京市又推出了新一輪的三年行動方案,力爭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水體;到2019年底全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4%,中心城區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處理。
首個三年行動方案取得階段性成果
北京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01年以來,北京市就以舉辦奧運會為契機,排水與再生水設施建設快速發展,實現了污水處理從削減污染物向污水資源化的轉變,在全國率先啟動了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
不過,在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取得快速發展的同時,北京市也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一是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后于城市發展;二是完成國家減排目標任務艱巨;三是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面臨資金、選址、拆遷等多重難題。
為了加快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有效改善首都水環境, 2013年4月,北京市政府印發了《北京市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13~2015年)》。工作目標是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其中:中心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8%,新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0%;污泥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
同時,《方案》還明確了到“十二五”末,要完成再生水廠、配套管線、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和臨時治污工程四大類76項的建設任務。
“經過共同努力,第一個三年行動方案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污水處理新增能力超過前十年建設規模,再生水質量率先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城鎮污水收集能力大幅度提高,污泥無害化處理能力顯著提升,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實現突破性進展,全市全面實施了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激勵了各區治污的積極性,建立了督察和績效考核工作機制,加快了水環境治理進程。”北京市水務局這位負責人說。
其中,在工程建設方面,完善的設施體系初步形成。全市共有清河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豐臺河西再生水廠、清河第二再生水廠等48個工程項目相繼投入運行或試運行,其余項目也已進行工程建設收尾工作。全市共完成新建改造污水管線1384公里,其中中心城區386.4公里、郊區997.3公里;再生水管線476.3公里,其中中心城區133.6公里、郊區342.7公里。
全部項目完成后,全市大中型污水處理廠從2012年底的41座增加到67座。全市污水處理能力達到672萬立方米/日,污水處理率由2012年的83%提高到90%,為全面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奠定了堅實基礎。
新建再生水廠采用全國最高污水處理標準
北京市還在管理領域推出新舉措,運營和監管能力不斷增強。
一方面,北京市創新了市場化投融資模式,市級相關部門及各區政府積極開展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市場化運作,基本厘清了企業與政府的關系,優化了市場化運作的政策環境,除沿用國際上通用的BOT、BT、TOT、委托運營等模式外,中心城區和郊區縣分別探索了區域特許經營和小城鎮打捆BOT等市場化運作模式。
市水務局代表市政府與北京排水集團簽訂了《北京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許經營服務協議》,與北京肖家河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北京市肖家河污水處理廠特許權協議補充協議》,初步建立了服務價格合理、融資靈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監督到位的市場化投融資模式。
另一方面,北京市形成了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市環保、水務和城管部門聯合開展了城六區排水戶專項檢查和水污染“百日整治”專項行動,有效促進了北京市水環境質量改善。出動執法3760人次,檢查排水戶1166個,發現違法行為481起,當場制止212起;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314份;針對違法情節嚴重的立案查處59起,罰款金額55.79萬元;執法檢查過程中發放宣傳材料5200余份;案件媒體曝光2次。
北京市還建立了排污源頭控制機制。在產業引進階段,按照《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4年版)》、《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4年版)》要求,嚴禁引進高耗水和污染產業,重點圍繞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促進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全面推行建設項目水影響評價審查制度,將項目排水條件納入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內容,與水資源、水土保持、防洪影響等內容一并進行審查,并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前置條件,對于不具備排水條件且不自行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項目,不予通過審查,以此作為發揮排水對城鄉規劃建設引導約束功能的強有力抓手。
此外,北京市還創新了污水處理技術。在新建再生水設施以及現狀設施提標改造中,一是采用了全國最高的污水處理標準,出水水質主要指標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IV類水體要求,為大規模的回用創造了條件。部分再生水廠(如槐房、稻香湖再生水廠)采用全地下方式建設,有效解決了設施水廠的臭味和噪音問題。槐房再生水廠建成后將成為亞洲規模最大的全地下式再生水廠。堅持資源節約型的理念,中心城區各再生水廠生物池采用自主研發制造的精確曝氣、膜生物反應器技術,節能降耗效果顯著。堅持環境友好型的理念,地下式再生水廠的地面建設人工濕地景觀區,與周邊環境相融合。在中心城區污泥處理設施項目采用了北京排水集團自主研發的“紅菌”技術,并以“紅菌”技術為核心,與引進消化的熱水解、高級消化等國外先進技術相集成。通過采用自主研發的先進技術,并借鑒“高鐵以市場換技術”的商業模式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極大地增強了設施安全保障度和設備國產化水平。
實施了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也是北京市的一大創新。明確本市行政區域內流域上下游區政府間因污染物超過斷面水質考核標準和未完成污水治理任務需進行經濟補償,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有力地推動了各區政府落實水環境治理主體責任。懷柔區試行了本區內鄉鎮政府間的出境斷面水質監測考核制度,層層傳導壓力,促進了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
北京市還建立了督察機制,納入績效考核。堅持問題導向,注重解決難題,建立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專項督察機制,研究制訂了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專項績效考評細則,將各區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完成情況納入年終績效考核內容,強化督考合一,凝聚落實合力,全力推動各項任務按計劃落實。
2019年全市污水處理率達94%
雖然第一個三年方案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北京市水務局有關負責人坦言,該市水環境治理工作仍然面臨著中心城區污水管線覆蓋不到位、城鄉接合部污水收集處理存在盲區死角、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礎薄弱、體制機制創新統籌力度不夠等問題和挑戰。
“為此,我們制定了《北京市進一步加快推進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三年行動方案(2016年7月~2019年6月)》,也就是‘第二個三年行動方案’。”這位負責人說。
據介紹,新一輪的三年行動方案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城鄉接合部地區、重要水源地村莊和民俗旅游村莊等為重點,堅持點面結合、建管并重、政策集成、政企協同、創新驅動的工作原則,強化各區主體責任,加快推進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方案明確了今后三年的工作目標:
2017年底,消除全市建成區、行政副中心及上游地區黑臭水體。
2018年底,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水體,提前完成《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治理任務。
2019年底,全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4%,中心城區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處理,其他新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3%,2019北京世園會園區、環球主題公園、北京新機場、北京2022年冬奧會場館等重點區域以及城鄉接合部地區、重要水源地村莊和民俗旅游村莊基本實現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全市再生水利用量達到11億立方米;全市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同時,方案還提出了未來三年加快推進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主要任務。即利用三年時間,全市新建、改造污水管線1081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線472公里,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14座,新建再生水廠27座,解決760個村莊的污水收集、處理問題,治理141條黑臭水體河段。
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將逐步調整
目標和任務確定了,如何實現,需要正確的工作路徑和完善的政策支持。
北京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說,在建設上,將堅持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科學規劃設計,探索建立符合首都特點、城鄉統籌的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體系,切實保障首都水環境安全。
在城鎮地區,將加大污水管線建設和截污納管力度,積極做好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升級改造工作,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水平。
在農村地區,則將通過“城帶村”、“鎮帶村”、“聯村”、“單村”四種方式開展建設。
在運營模式方面,該負責人告訴筆者,北京市將深入推進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市場化建設、專業化運營改革。中心城繼續采用現行的特許經營模式,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體系;積極在其他各區推行分區域的特許經營模式,各有關區政府要按照流域和區域相結合的原則,將本區劃分為若干區域,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方式確定各區域特許經營主體。同時,各區域特許經營主體在設施建設和管護工作中,應當優先聘用當地村民,充分調動其參與污水治理的積極性。
除此之外,北京市還將為三年行動方案推出支持政策。
首先,將優化項目審批流程。將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項目相關審批權限由市級下放至區級,即由各區發展改革部門出具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函或立項批復,相關審批部門根據該函(批復)并聯辦理審批手續,不互為前置條件;經規劃部門批復同意的項目選址方案,具備施工條件的,要加快開工建設。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區審批工作的政策指導,確需市級審批的,要按照“綠色通道”項目有關政策加快辦理。
其次,創新用地方式。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展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的新模式,規劃、國土部門要給予政策支持。
最后,北京市還將加強黑臭水體治理資金保障。各有關區政府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黑臭水體治理專項資金保障機制;市級財政要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黑臭水體治理中涉及的清淤工程給予全額資金補貼。此外,支持政策還包括完善污水處理費征收政策,逐步調整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啟動農村地區污水處理費征收試點相關工作;建立自建設施運營經費保障機制,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要研究制定自建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運營經費補貼政策,保障設施運營需求。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鼓勵自建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運營單位在再生水利用指導價格范圍內,與用戶協商確定再生水供水價格等。
共有-條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