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58129802
漁業養殖尾水處理中,磷是控制指標,根據DB32/4043-2021《池塘養殖尾水排放標準》顯示漁業養殖尾水總磷的排放限值二級標準≤0.7mg/L,一級標準≤0.4mg/L,而磷的控制是要在漁業養殖尾水處理系統中被削減才能達標排放,其中再生濾壩也是磷削減的重要措施之一。
漁業水產養殖中磷元素的主要來源是飼料,一般水產養殖飼料中磷含量約0.5~2.5%,研究資料顯示,投喂的飼料中15%~30%的磷能被水產品所利用,其余一部分溶解在水中,還有一部分以顆粒態長期滯留于水體中。
研究表面,上海歐保ZIPBIO-ZS再生濾壩對磷削減量為0.002g/(m3·d)。
上海歐保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康橋路1100號保康大廈11層 聯系電話:021-58129802 郵箱:obaotech@163.com 備案號:滬ICP備11041968號-2  /   滬公網安備31011502013807號 技術支持:牛商網